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决定了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建协商平台。统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简称“三化”)提升协商平台建设“效、能、责”,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智慧、推动发展。
致力在协商平台“制度化”上求效
这是提升协商平台的本质要求。制度建设不仅要完备成熟重“有”,更要实用管用重“优”,才能保障协商平台运行效果显现、促进协商民主行稳致远。
突出建章立制促进协商平台有效运行。全面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制度梳理,做好保留、废止、修订、新立工作,健全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协商议政的制度程序和实践规范,研究制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提升提案工作效能等制度,完善智库建言资政、反映社情民意、改进专项民主监督、活跃界别工作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履职,细化委员和各参加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评价机制,确保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突出有机衔接促进协商平台有效运转。进一步加强政协与党委、政府的工作衔接,着力抓好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省、市相关《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要出台关于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规程及相关机制意见、党政部门重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配合已有的《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实施办法》,构建起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制度链条,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形成闭环,切实提升协商效能。
突出集成创新促进协商平台有效运用。构建以政协全会集中协商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专题协商会为重点,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等为支撑的常态化协商议政格局。一是注重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三支力量”作用。人民政协与各参加单位是相辅相成、互促共进的命运共同体,要坚持统分结合,为其参与协商、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要立足专委会“专门中的专门,机构中的机构”定位,强化专委会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发挥界别特有的优势,推动界别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形成政协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探索有效协商形式,建议加大专家协商比重。与其他协商形式相比,专家协商更具专业性、深入性的特点,能更有效地避免协商程式化,“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进一步提升协商深度和质量。
致力在协商平台“规范化”上求能
这是提升协商平台建设的灵魂所在。规范化建设有利于为民主协商提供一种标准、规范、可操作和可复制的过程,保障协商平台在“高能级”“正能量”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政治引领上依规赋能。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上来。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切实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丰富经常性学习制度,按照“党组带好头、常委作表率、委员全覆盖”要求,做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规定动作,做实交流座谈等自选动作,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开展好委员读书活动,促进委员履职能力的共同提升和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阵地建设上释放动能。强化协商阵地建设,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更好地释放协商平台的动能。加快推进“三室一房”(党支部活动室、界别活动室、协商议事室、同心书房)建设,在功能、选址、表现形式上既要彰显界别特色,体现较高的辨识度,又要兼顾现有资源的整合,更要突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对必备功能、构成要件、标牌文字等进行统一,推动阵地建设扩面提质。与此同时,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探索“支部建在界别上,委员聚在党旗下”新路径,贯通党建引领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链条,利用好界别活动月、“有事好商量”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等委员集中履职平台,真正做到活动有阵地、协商有平台、履职有方向,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走深走实。
作用发挥上挖掘潜能。创新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平台的潜力得到更大发挥。一方面,强化党的工作对界别和委员的全面覆盖,健全党派团体界别在政协发挥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界别委员参与政协活动,为其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搭建舞台,通过联系走访、谈心谈话、座谈会等,进一步营造畅所欲言、民主和谐的良好的协商氛围,充分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另一方面,突出规范管理与考核,加大对“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履职考核”等关键问题和工作抓手的研究,完善相关机制,做优数字政协,进一步提升“委员履职平台”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各参加单位、界别、委员履职数据库,促进履职质效的全面提升。
致力在协商平台“程序化”上求责
这是提升协商平台建设的核心内容。程序化建设既讲程序科学完备环环相扣、又讲责任精准到位,形成一整套的协商程序,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取得实效。
聚焦“协商什么”强化担责在肩。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协商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确保“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到哪,政协协商议政就跟进到哪”。建议进一步完善年度协商计划的选题机制,依托专委会开展选题专项调研,做好“课前”功课,在此基础上,更大范围内征集委员、专家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鼓励和支持以界别名义和委员联名形式提出协商议题,着眼时效度,议真问题、真议问题。
聚焦“如何协商”注重尽责有为。坚持不调研不协商。畅通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尽可能让委员在协商前熟悉和掌握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协商过程中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同时,针对不同议题,挑选专业领域相关、“会协商、善议政”的委员、专家共同参与,依托各类协商平台,积极开展互动交流,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锋交融,商出共识、商出措施、商出真知灼见。
聚焦“成果转化”突出负责到底。为防止“协商过后无下文”,协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形成协商意见,以建议案、建议、报告、社情民意或提案等不同形式向党委、政府报送。对领导批示、有分量的协商成果,应主动联系对接党政办公室,掌握落实办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界别、委员反馈通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政协协商成果跟踪落实”相关办法,强化协商成果的跟踪落实,定期组织协商成果“回头看”,对未有效落实的意见建议进行督办,确保协商成果真正落地落实。
协商平台“三化”建设的“效”“能”“责”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三者之间相互支撑,彼此促进。不断深化对“效”“能”“责”的内涵及其互动机理的认识,有助于提升协商平台整体效能的着力点及关键路径。
(作者系江苏镇江市政协副主席、镇江市工商联主席)